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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Facebook創辦人:網路隱私已過時

2010 / 01 / 11
魏紜鈴整理
Facebook創辦人:網路隱私已過時

Facebook創辦人查克柏格(MarkZuckerburg),日前接受全球知名的網路創業與諮詢網站TechCrunch創辦人Michael Arrington專訪時,Zuckerburg針對日前Facebook爆出的隱私權爭議,發表看法:人們習慣於網上分享各種資訊,保有用戶隱私權反倒是過時觀念。

目前會員人數高達3億多人的Facebook是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日前曾爆發隱私權問題,Zuckerburg受訪時提到當時還在哈佛求學期間,也曾被質疑過:「為何會有人想把所有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Zuckerburg分析現在的網路環境,他認為在過去5年或6年,部落格的出現有巨大的影響力,提供平台讓人們共享資訊,「這樣的事實是在演變過程中,而逐漸成為社會常規」他認為Facebook的角色就是在這改變之中持續創新這樣的系統,「以反映社會改變的常規。」他認為,改變才是潮流,也決定跟隨這個潮流。

但值得大家深思討論的是,當人們在選擇使用Facebook之初,從一開始網友認為安全的機制到之後成為商品平台的人頭,這之中網站隱私的保護與利害關係責任歸屬,模糊地帶太多。Facebook的成功是在網友們初識Facebook的高社交功能整合度,投以相對信心與喜愛度之後所有的成果,如今隨著所謂的「網路隱私已過時」的說法,而將網站隱私問題冠以社會常規,是否略顯不公?是否又有卸責疑慮?

(圖片來源:http://blogger.com.np/wp-content/uploads/2009/08/facebook-mark-zuckerberg.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