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人雜誌 57 期 │ 2008 ( 10 月號 )

文 / 吳依恂
本期封面故事主要談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社會大眾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及各行各業對該修正案的反應及期許,必須從整個資料在企業流程當中可能造成的風險來考量,才可降低個資外洩風險,因此讀者也可搭配「 為資料的興衰起落做好安全把關 」一同閱讀。
個資法通過 僅是推動資安的開始

個資法的修正拖了許多年,現在看著就要過了,不過有心的人不知道該怎麼做,已經失去信心的也大有人在,政府應該更加積極的將各項實行細則制定下來,甚至規範作業流程安全準則。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自民國84年後便未曾再修訂過,其規範內容僅限於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且僅針對非公務機關者僅限 8 大行業,其餘行業皆無法規範。顯然已不足以應付網路迅速發展所帶來的影響,以致於資料外洩事件頻傳,預計在今年底前,修正過後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即將通過,影響各行各業甚鉅。
本文藉此也能讓關注個資法的眾多店家,了解到可以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關於新「 個人資料保護法 」修正草案主要異動之增修條文,可參考本期《 資安人 》專家開講之「 電子商務產業於個資法通過後面臨之衝擊 」篇。

令人質疑的政府執行力道
漢昕科技顧問總監李哲祥提到他是相當樂觀其成,覺得這的確會推動國內資安市場,不過在該公司舉辦的多場個資保護法研討會中,可看出大家雖然極度關心,卻在各項執行作法上有諸多疑慮。例如筆者便在現場聽到一些討論「我一定要寄紙本書面通知給當事人才算通知他嗎?」「你也可以公佈在網頁上,但要在使用者登入的時候,他點選同意才算。」「 那我沒有使用,只是保存以前的舊個人資料呢? 」「只要你擁有當事人個資,你就應該在一定期限內補行通知。」對機關組織或業者來說,從法條要轉變到實際的作法是有一段相當的距離。

漢昕科技資安顧問呂守箴同時也建議各行各業,可從作業流程面來檢視個資外洩的點,無論是否有預算做資安,都需仔細審視可能造成個資外洩的行為,假設公司資訊化程度不夠高也無妨,紙本的機敏文件如何封存也可以是改善的流程之一,應該以更積極主動的想法來面對。例如旅行業就算沒有高度資訊化,也應該規範誰才可以接觸到客戶信用卡資料,或是否應該有獨立的傳真機在特定的房間等。

甲骨文 ( Oracle ) 、亞太信息、亞利安科技則認為以市場波動面來看,雖然有些詢問度,但大致上沒有太大變動,企業給他們的回應是還在觀望,端看政府如何執行才做決定,甚至還有企業明白的質疑政府執行力道,即使法規制定出來,究竟會執行到什麼程度無法得知。賽門鐵克表明對個資法未來的市場樂觀,但目前其 GRC 方案尚未主推台灣市場。推測可能是該解決方案較適用於需要遵循多種法規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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