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捍衛個資 挺身說『 不 』 |
| 本期封面故事告訴大家,麻木不仁的姑息態度,只會讓個資外洩業者不能正視問題,無論是採取哪種行動,都不應該繼續沉默了!「個資外洩處理應變-美國經驗」提供了美國在個人信用資料外洩的處理步驟;「資料外洩事件探討-英國經驗」應對方案中有應變演練、完善鑑識和事後的保密教育訓練。而本期的管理視野「從資料外洩管道擬定防治對策」針對資料內容分析、分級,擬定出防護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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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吳依恂 |
當發生個資外洩時,民眾可以在民間尋求什麼樣的協助呢? 資安人為您探訪個資外洩當事人的想法以及現今民間團體的解決方式。
個資外洩事件的發生往往伴隨著犯罪事件,因此當我們接獲到詐騙集團電話時,應先到防治詐騙的警政機關報案,而最快速的方式可能是撥打165電話,有時候甚至可以第一時間通知銀行止付或圈存,將被詐騙的金額給搶救回來。而隨著案情偵查逐漸明朗,確認詐騙集團個資來源之後,才能有證據針對業者要求個資外洩的賠償,這也是因為在新的個資法尚未通過之前,舉證責任依舊在消費者身上。
個資外洩索賠成功唯一例 檢附證據為重點
近年來個資外洩事件時有所聞,其中以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為大宗。無論最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會不會通過,法務部都有權指定產業適用舊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短期文理補習班已經在 09 年元旦正式納入該法,網購、電視購物業者等即將會是下個目標。
雖然新的個資法尚未通過,但仍然可以現行的民法第 184 條和消保法第7條來申請損害賠償,如07年曾發生在網路上購買影展套票卻發生個資外洩事件,最後消費者便以上述兩項法條申請賠償成功。
不過,其實這是少之又少的案例,該批受害民眾共 17 名由於在該購票留言板上集結討論,而其中一名民眾曾郁智恰巧為律師,加上難得的證據充分 ( 該網路購物業者寄給消費者的通知信內,包含了其他消費者的個資 ),因此才決定採取自行起訴的方式,曾郁智說,如果是針對企業將用戶的個資集體外洩的情況,很多時候,消費者根本無法掌握到證據,假設在可以掌握到證據的情況下,當然要先保存證據,並且立即通知該企業,可以使用存證信函或者是電子郵件等可以留下證據的方式,制止後續的外洩,避免損害的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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