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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政府雲端計劃評估原則出爐 須具備社會與技術價值

2012 / 08 / 13
張維君
政府雲端計劃評估原則出爐 須具備社會與技術價值

自前年起,行政院宣布將投入100億元預算於雲端運算應用,各部會開始積極規劃各種雲端計畫,一時之間許多IT計劃,都以雲端為名。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出席一場企業IT應用論壇時表示,政府已擬定行政院各部會雲端計畫評估原則,希望未來的雲端計畫都必須以具有應用價值與產業價值為前提,能滿足社會價值或技術價值,讓政府預算的資源利用能更聚焦。

 

過去在許多政府IT專案中,為了推出某個應用,必須花費大筆的預算在相關軟/硬體等基礎設施上。將來,如果是雲端計畫,則要能發揮基礎設施共用的技術價值。也就是希望盡量能使用外部的機房,讓計畫資源專注在系統的開發設計上。而這時,建立起機房評估標準,包括綠色節能機房、機房安全等就是重點。除了基礎設施之外,雲端計畫評估原則的技術價值還包括必須在應用或中介工具與平台上有所貢獻。前者指的是具創新價值的應用、大範圍的應用規模、促進流程整合再造。而後者指的是必須建構鉅量資料(Big Data)的共用平台或資料庫、運用分散式計算技術處理大量資料、落實資料開放與共享精神等。

 

此外,以雲端技術的模式來說,從IaaSPaaSSaaS,現在有許多業者推出用多少、付多少的計費方式,但這對政府IT預算的編列上來說卻也產生不確定性,這些都是需要被討論與關注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