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資法上路日期終於確定。近月來,關於個資法即將在10月1日上路的消息,法務部與行政院皆持保留態度,但是日前(30)日,行政院院長陳沖終於拍板定案,確定新版個資法於10月1日正式施行,至於爭議性條款則視修法進度決定上路日期。
根據法務部新聞稿指出,新版個資法的修正重點共有:
1、修正第6條特種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之規定
(1)增列病歷為特種個資。
(2)增列「為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二款事由,為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個人資料之例外要件。
2、刪除第41、45條部份條文
刪除非意圖營利違反本法相關規定之刑事處罰。包括第41條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與第45條的告訴乃論相關規定。
3、修正第54條一年內完成告知義務之期限規定
刪除一年內完成告知之期限規定,改成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即可。
據指出,上述修正案將列入立法院9月會期的優先修法對象,希望能在10月1日以前完成修法,倘若來不及,則第6與54條將暫緩實施,至於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目前法務部仍在做部份調整,預計將於10月1日與母法同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