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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遠距工作」資安的法律考量

2020 / 05 / 27
本文為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技服中心)資通安全法律及案例彙編」研究成果撰稿:李婉萍 (技服中心)
疫情下「遠距工作」資安的法律考量
過去幾個月以來的COVID-19 (衛福部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一般常稱「新冠肺炎」)疫情,大大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對社會帶來了新的挑戰。 對許多為了防疫而採行遠距工作模式的政府或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組織)來說,除了必須設法完善資源部署外,應如何兼顧資安及處理相關法律議題,也是需要思考的面向。以下我們摘要幾點常見的遠距工作資源部署及其資安規劃中,組織可能必須思考與因應的法律議題。 
 
員工使用私人設備進行遠距工作
如果組織沒有配發網路或電腦設備給遠距工作人員,而是由員工使用其私人資源(含個人或家庭共用資源)進行工作時,組織因資安的考量,可能會要求員工裝載平時僅安裝於公務電腦上的監控軟體,以確認防毒軟體是否正常開啟與更新、是否使用合規且合法的工作軟體,或是否依規定處理、儲存及交付公務資料等事項。 
 
組織平時對公務電腦進行監控,如在符合一定的要件與適當的比例下進行,且事先告知員工並取得其同意時,應不至於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但是,當監控發生在員工的私人設備時,部分原來在公務電腦上的監控模式可能就行不通了。此時組織宜因應這些重要環境要素的改變(設備所有權管理權使用人是員工員工之成年未成年家人等差異)進行評估,決定是否仍執行監控、有何配套方案、監控的方式與範圍等,以兼顧資安維護、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等要求。 

                         
遠距工作 軟體安裝的考量
組織基於系統運作、業務及資安的考量,也可能會要求遠端工作的員工在電腦上設定某些參數,或指定安裝使用某些軟體產品,例如會議與視訊軟體、協作工具等,而不是由組織配合員工既有或慣用的方式。針對這些設定或軟體的採用,組織宜先透過演練、測試、契約規範、產品訊息蒐集或市場評價研究等方式,某程度確認其穩定性、資安、隱私等面向,是否均能符合需求;此「符合需求」之程度與內容,亦須因應設備所有權、管理權、使用人身分等因素差異而調整。  
 
換言之,當安裝在員工私人設備上時,如果組織所設定或選用的產品不當,進而產生資安或其他風險時,這個狀況不僅會影響到組織本身,也可能會影響員工個人或其家人;因此對這些電腦設定或軟體產品,更須高度要求其穩定性、資安的防護性及隱私保護等。此外,如果這些設定或軟體產品的使用,造成員工或其家人財產或非財產上的損害時,應如何處理與補救,亦宜事先規劃或約定。 
 
遵循法與通報應變 不忽略
資通安全管理法已通過並且施行了一段時間,受到該法規範的組織,更須非常地留意,一旦啟動遠距工作模式,除了自主進行資源部署與相對應的資安規劃安排外,亦須考量在遠距工作時,尤其是使用員工私人資源的狀況下,應如何設計、調整其機制,以持續符合與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的應辦事項、通報應變要求,並兼顧員工及其家人的隱私與各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