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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十大消費新聞 「網路標錯價」、「南山併購保戶慌」入榜

2009 / 12 / 18
魏紜鈴
年度十大消費新聞 「網路標錯價」、「南山併購保戶慌」入榜

日前消基會公佈98年度十大消費新聞,其中網購消費與個資安全疑慮問題就有兩大新聞入榜。分別是第七名:「戴爾(DELL)連續標錯價「筆電6萬→1萬8」,下單金額逾4.6億,僅提供「補賠方案補入」,誠意顯不足;HOLA遭駭 半天湧6.4兆元訂單」和「第九名:南山人壽被併購,400萬保戶心驚驚」,顯見網購安全與個資安全問題對消費者的影響力逐日增加。

十大消費新聞由消基會董事會遴選,此兩則新聞入榜顯見大眾消費行為改變,使用網路習慣增加。第七名的戴爾(DELL)連續標錯價事件,在短時間內連續2次出包,DELL電腦與消保會及消基會召開2次協調會,北市消保官介入裁量認為,業者根本「欠缺誠意」,依照「消保法」開罰100萬並限2週內改善,而且不排除連續罰,把全體消費者損失的8千萬討回來,此舉創下國內消保官首次因為業者惡行重大,依法開罰的首例。

緊接著9月底HOLA也發生網路上千元禮券只賣「0元」引起網友漏夜下標,網友下單數量竟已高達64億張,交易金額十分驚人。消基會黃鈺生副秘書長分析,「標錯價格」爭議不斷,但這新聞「藉標錯價變相宣傳」意圖濃厚,雖網購業者有定型化契約,讓商家保留出貨與否權利,但依民法第88條:「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規範業者應負舉證責任。黃鈺生說:「標錯價事件所刊登的廣告在邀約或邀約引誘上難以釐清,但只要買方下單有成交確認信函,買賣契約就已成立。即使業者的意思表示有錯誤,也應依民法規定,行使撤銷權及對消費者負信賴利益的賠償責任。」

第九名南山人壽併購新聞,黃鈺生說:「南山人壽因經營主易體,影響消費者權益重大,個資外洩問題雖沒有直接關聯,但南山人壽標售案攸關400多萬保戶權益,主管機關應採高標準進行審核,切勿讓保戶權益成為商業交易後的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