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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網路犯罪廣告商品價值 高達92億

2008 / 12 / 15
iseditor
網路犯罪廣告商品價值 高達92億
繼個人資料被盜賣後,線上遊戲的寶物交易網站也可能成為犯罪集團洗錢天堂,而販賣信用卡個資與銀行帳戶的情形也越趨嚴重。

根據賽門鐵克發布的網路犯罪地下經濟研究報告顯示,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岸駭客合作進行網路犯罪猖獗,從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的地下經濟伺服器蒐集資料顯示,網路私下交易買賣的犯罪行為廣告商品價值已超過2億7,600萬美元(約92億4千萬台幣);其中以信用卡資訊(佔31%)的類別最熱門,光是遭竊信用卡的潛在價值便有53億美元(約1,775億台幣);其次是佔20%的銀行帳號販賣事件,每筆遭竊取的銀行帳戶資料在網路平均報價為10~1,000美元(約3,300台幣)。

而線上遊戲也淪為網路洗錢的平台,其手法是用一定比例的現金去兌換線上遊戲中的金錢與寶物,透過寶物交易網站,成為犯罪集團洗錢天堂。研究並指出,網路上越來越蓬勃發展的還有駭客與駭客間惡意工具買賣交易行為,有心人士為撰寫能竊取機密資訊的惡意工具,如各種攻擊套件、垃圾郵件、釣魚套件、惡意程式碼等,依照功能性不同有個別定價,並有專門論壇進行交易,此情況也有日漸增長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