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科技與安全的拔河—從電子錢包談起

2010 / 04 / 28
張耀中
科技與安全的拔河—從電子錢包談起

國內電子錢包的興起,與推廣線上交易息息相關。銀行業者希望透過電子錢包的匿名性與便利性,促進民眾線上購物與交易等電子商務行為(不論是B2C企業對民眾,或是C2C民眾對民眾)的方便性。在2004年左右,國內各家銀行業者無不紛紛推出此一項目,希望藉此拓展業務,爭取日益壯大的線上交易市場。

 

電子錢包帳戶的使用,只要上網申請即可,不必經過複雜的開戶手續,而且開戶並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個人資料以供查對,具有相當的便利性。而網路交易進行時,由於其具有無記名的特徵,賣方可以將自己的電子錢包帳戶提供給買方作為付款的戶頭,同時買方也可以透過電子錢包進行貨款的交付,這樣一方面可以保障買賣雙方的個人身份,另一方面則不用擔心銀行帳戶與個人資料外洩的問題,在當時受到大眾在進行線上交易時的青睞。

 

從寄予厚望到罪惡淵藪?

 近日來,電子錢包的議題再度發燒,但不同於2005年關於電子錢包的討論,此次電子錢包議題再度受到重視,不再是推廣電子錢包的便利性,而是轉而討論因電子錢包的興起,對於網路拍賣或購物詐騙犯罪之幫助。

 

犯罪者在取得買家信任後,要求買家匯款到其電子錢包帳戶,但其並未依約將貨物寄送給買家。然而當買家發現受騙而報警時,賣家早已將該筆匯款領出,連銀行本身往往都不知道用戶身份,造成警方無從查起的窘境。

 

為解決此一問題,許多銀行已經開始修改電子錢包的用途,合庫、台銀、玉山等銀行紛紛關閉跨行轉入的功能,而華南銀行更於200961起正式關閉其PAYVA(電子錢包)的網頁。

 

短短不到5年時間,電子錢包從受到大眾的寄予厚望的身份,被打落到到犯罪協助者的角色。這樣的轉變不經讓人思考:為何在電子錢包在興起時,犯罪與安全的議題在技術或服務推廣時,並未受到各界的重視呢?甚或說,為了技術或服務的推廣,業者故意忽略掉這一部份的問題呢?

 

賣你一把刀,並沒有叫你去殺人

記得2006年在某銀行電子錢包的發表會上,筆者曾針對此一問題,對該業者與銀行人員進行對話,提醒銀行業者與技術提供業者應重視電子錢包所可能帶來的詐騙與洗錢風險。但當時在現場,負責推廣的業者當時的回應是:「賣你一把刀,並沒有叫你去殺人。」言語之間,可以感覺到業者似乎認為筆者在找麻煩。得到業者這樣回應,令筆者為之震撼,且記憶深刻。

 

筆者並不反對這種「技術中立」的立場與想法,也深知「技術中立」的重要性。然而,當「技術」已經發展到「應用」的階段,業者(銀行業者)是否也可以如同技術發展者一般,持同樣「技術中立」的想法,只單方面想到電子錢包的因為匿名性與便利性可以吸引更多民眾的使用而帶來營收上的利益,但卻不去考量因而可能產生的犯罪議題,以及造成執法上的困難等,則值得討論。

 

科技發展與安全的拔河

電子錢包與詐騙犯罪之間的糾結,並不是獨特的案例,相反的,此一現象經常在企業或是政府推動新科技或新應用發展的過程中時而可見。筆者當初在台灣進行政府專案時,就經常遇到此種「科技發展與安全問題」的拔河:安全問題,通常會被視為阻礙技術發展的絆腳石,不是在新科技剛推動時應該考量的議題。

 

其實,如果因此而認定政府與企業對於安全問題的忽視,並不恰當。之所以會有如此的狀況,主要是因為政府與企業擔心若在一開始便談及安全議題,可能造成新科技無法發展下去的窘境。因此,政府與企業在推動新的科技時,往往單方面想到認為應該先積極思考協助科技發展與應用推廣的議題,而像安全等議題,則等到科技成熟後,或是遇到問題後(如同電子錢包一案),再來檢討。

 

然而,在新的科技或網路服務發展初期,政府與企業是否應該只重視技術與服務的推廣,故意漠視或忽略此一技術與服務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等到問題發生了,才來檢討?甚或取消該技術或服務的使用?這樣的作法對政府在推動新應用或是企業在獲取營收來說,究竟是利還是弊?

 

安全不是技術與服務發展的絆腳石

從網際網路的發展歷史觀之,由於當初的網路設計,並未將安全問題列入考量,因而造成目前網路犯罪無法遏止,全球都為了網路犯罪苦思解決之道卻無法解決。而電子錢包此一經驗為例,可以看到最後造成的結果是企業紛紛關閉電子錢包的功能,甚或是取消提供電子錢包的服務(如同華南銀行關閉PAYVA)。對於企業與政府來說,這樣的結果,應該都不是當初在推廣時所樂見。

 

政府與企業若能引以為鑑,未來在技術與服務的發展初期,能夠針對該技術與服務可能產生的安全問題與對社會產生的潛在負面影響進行思考,並在發展初期便能將安全的構想放入,雖說對技術或服務的發展與推廣會產生不便,但卻可以避免社會成本的產生,以及資本投資後卻無法使用或是面臨取消所造成的大額損失。相信對於政府與企業來說,才應該是最有利的決定。

 

本文作者為澳洲國立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博士候選人,前資策會科法中心專案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