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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HIPAA是否會胎死腹中?

2005 / 11 / 04
BEN ROTHKE
HIPAA是否會胎死腹中?

我們等著「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HIPAA)全面施行已將近十年了。現在終於是時候了,但它是否會胎死腹中呢?
相較於沙賓法案,HIPAA不過是紙老虎罷了,它缺乏獎勵與罰則,無法完全保障病人的就醫記錄。
當然,沙賓法案影響的社群與企業要廣的多了——只要年營收大於7,500萬美元的公開上市公司全都包含在內。但問題不只是影響範圍,更在於結果。沙賓法案有「牙齒」,但HIPAA卻少了執行所需的罰則與機構。
結果則是,許多面對遵守法案所需的龐大經費而裹足不前,而政府機構則透露出不會將不守法的組織一網打盡的訊息。缺乏了強制性,HIPAA便少了真實的價值。沙賓法案相較HIPAA的成功,可歸功於以下幾項要素:
責任義務
法律義務以及可能的刑期讓沙賓法案的執行多了份嚴正性。違反沙賓法案的罰則也遠比HIPAA嚴酷,且處罰對象是組織的執行長。HIPAA的處罰對象遠不及長字輩的高層,讓執行長沒有遵守法案的利害關係。整體而言,HIPAA的責任義務不像沙賓法案,無法嚇唬許多執行長。

稽核與報告
沙賓法案要求稽核人員必須了解公司管理程序的控管與變更,以補正安全上的不足。在沙賓法案下,企業必須為證明他們的安全進行報告,HIPAA則是只要求必須有安全程序,並不要求做證明或定期維護。

體制
沙賓法案強制IT必須因應特定的常見體制(COSO與COBIT 註1)做某種程度的調整。外部稽核人員必須使用這些體制做為焦點,或是對企業的IT控制進行訪談。雖然這樣可能還是不夠完全,也無法符合某些人的專注焦點,但它卻遠比HIPAA寬鬆地定義安全及資料保護要好的多了。

HIPAA之所以那麼沒用,責任要歸咎於國會,因為它不僅逃避了強制責任,還開了一個後門給讓執法人員可以存取該法案理當保護的病人資料。
HIPAA唯一成功之處,在於讓大眾認知到醫療照顧機構是如何保護病人的資訊的。但是,在消費者對保險存取上卻改善不多,而且規定的條款也增加了保證範圍的成本。從安全性到隱私權角度來看,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個人醫療照顧資訊仍處於高度風險之下。
HIPAA的最後版本以及其效能仍有待觀察。但是很明顯地,HIPAA原本預期帶來的安全與隱私革新,仍然有待加強。

註1:針對美國2002年沙賓法案,有兩個控制體制被公開上市公司廣泛討論的議題: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這是在2002年發表的內部控制-整合式體制,以及IT管理協會的Control Objectives for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Technology (CobiT)。

BEN ROTHKE,CISSP,是ThruPoint的安全顧問,也是Computer Security: 20 Things Every Employee Should Know一書的作者。若對本文有任何想法,請來信到:iseditor@asma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