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似乎又有逐漸加溫的狀況,經歷一番轟轟烈烈的個資盤點,一時之間突然發現一堆過去不曾注意到的個人資料,包括警衛的訪客進出登記簿、福委會特約商店的員工團購記錄,都在盤點後陸續出現。這天好不容易找到人事單位的同仁,畢竟履歷也是個人資料的大宗,沒想到在訪談過程中,突然從資料夾裡飄出一張紅紙,人事部同仁的臉色變得有些尷尬,「這沒什麼啦,這是我們人事作業要用的,」邊說邊試圖把那張紙收回來,就在那一瞬間XX堂幾個大字呈現在眼前。
看到這樣的場景,人事部同仁馬上換了個口氣「那我偷偷和你說,你不可以跟其他同事講,不然以後我在公司就難做事了。」「好吧!我不會和別人說,但這和個資有沒有關係?」「我們老闆迷信的很,第一次面試後,一定要把應徵者的生辰八字、姓名,送給公司的國師看一下,其實就是某位知名的命理老師,如果國師說這個人可以用,我們才會繼續後面的流程。就連調部門,也會把部門主管和同仁的個人資料給國師批一下,總之任何人事調動都要國師點頭才可以,這些年都是這樣,只是我們不敢讓同仁知道。」人事部同仁換了口氣,繼續說「既然你知道了,之後個資法開始實施的話,應該可以繼續這樣做、不算違法吧?」「這…」「還是以後改個說法,說是外聘的人力資源顧問,這樣肯定就沒事了吧!」
這大概是當初主管機關立法時也料想不到的案例,說是違反個資法,好像可以,因為當初我們根本不知道個資會再送出去,企業沒有盡到告知責任,更何況國師會怎麼使用個資,我們完全不知道,但說到利用目的,好像又和當初應徵求職勉為其難地扯的上一點邊。
我想除非改朝換代,不然這個流程是不可能更動的,如果個資法實施了,也只能祈求不要有那種和公司過不去的同仁,不然一狀告上去,不管能不能成案,可能在業界都會成為一個笑柄。只是讓我擔心的,不曉得公司還有沒有其他類似這種和個資有關的流程,是我們一直都沒有注意到的,或是還有其他的未爆彈。看來那天可能要用公司的名字去卜個掛、求個籤,看看公司能否順利躲過這場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