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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2008資安標竿:醫療業-安全照護存在紀律中

2009 / 07 / 08
MICHAEL MUCHA  譯 ■ 左恩燦
2008資安標竿:醫療業-安全照護存在紀律中
安全無法獨自成為一項紀律,它必須套用在醫療業的每個環節。
  
  最近有人在我的辦公室裡放了個包裹,我只知道是一位行政人員,不過我對那東西仍然很期待。幾個小時後,他在會議中跟我提及這個包裹,當時他幽默的口吻中帶著些許的慌恐,他說:「要進去安全官的辦公室令我很緊張,如果他不在場的話。」我聽到後心想,「我的辦公室並沒有很多機敏資料,我沒有存取財務部資料的權限。而人資部的調查報告是在某處的伺服器中。我的電腦螢幕是鎖著的。為什麼和會計師的辦公室比起來,我的卻好像一個小堡壘?」

  但我意識到,那一刻不適合發表安全演說,於是我譏諷地說,「你知道的,那沒問題,因為沒有觸動到雷射感應器。」這真是令人發笑。

  這個故事說明了一個很普遍的觀念:安全並沒有在企業各個職務階層之間形成紀律,而是「安全,就是安全人員的作為」。人們,也就是那些非專職安全的人員常認為,安全即是安全人員用來騷擾他們的事。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安全就是一堆用雷射感應之類的設備製造許多荒繆事情的偏執行為。

  這是安全專家常犯的毛病。我們當中有太多人把安全本身視為終點。許多人不了解,發現一個政策違反行為並不等於做到安全。難怪那些對安全似懂非懂的人,經常把安全視為奇怪的領域,然後自己承擔風險闖入。這樣在符合安全需求標準上,會造成更多的限制,因為安全行動措施通常都被視為介於「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與「反習慣行為」(unnatural act)之間。安全小組步入會議當中,就像一台需求產生器似的,隨意地滿足各專案;而不是透過專家的專業技能去處理問題,謹慎地促進企業營運。

  有些人,當你給他一把榔頭時,他不會拿來蓋房子,而是用來攻擊人。

  對企業而言,我們安全小組是「有安全意識的問題解決者」,這句話的發想,要歸功我們安全設計師Bryan McDowell與 Barbara Vibbert兩人。我們的目的是解決企業問題,並且認清一個事實,即使當你對客戶的滿意度、利益、擴展性與連結性等觀察力的靈敏度非常高時,你也可能無法應付所有安全上的需求。安全工作必須能夠促進營運需求,並非只是佈署一些理論上看起來還不錯的規範。必須了解這些規範的目的與涵義,它們的內容與定義必須很清楚,而且儘量能被複製使用。

  安全小組必須永遠抱著規範可能有誤,而且有需要被更改的可能。這要比刻板地說一聲「不行!」還來得困難,但是卻歷久彌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