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打擊網路犯罪 全民總動員

2005 / 11 / 04
陳佳溶
打擊網路犯罪 全民總動員

資安人第16期「網際網路發展過速,成為犯罪滋生的溫床」一文中,探討網際網路蓬勃展後,警方在偵辦網路犯罪所面臨的困境,本期將探討檢察官在偵辦網路犯罪時所面臨的問題及目前整體的偵查環境。
根據法務部檢察機關偵辦電腦網路犯罪案件統計,2003年接收1,883件,2004年接收3,769件,偵破率不到10%(美國FBI偵破率約2%),這是由於網路犯罪特性多在遠端,多和被害人不相識,並無特別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追蹤,造成不易蒐證之故,其中利用網路散布性交易訊息、網路色情或援交,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者最多約1,000多件,其次為線上遊戲虛擬寶物竊盜行為案件,其餘為網路詐欺、盜版、毀謗、駭客入侵案件;以犯罪者年齡來看,20~30歲犯罪者居首約佔55.5%,次為30~40歲約佔22.3%,犯罪者之男女比例為6:1,由此可知,網路犯罪者之犯罪年齡有偏年輕化之取向,且網路犯罪的成長速度非常之快。
關於網路犯罪處罰規定之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專章,實施至今已經1年多,國內電腦犯罪實體法已符合『歐盟網路犯罪公約』(Convention on Cybercrime)之規範。
隨著網際網路在台灣的發展,網路犯罪層出不窮,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之處在於網路犯罪手法會不斷翻新,下面將分別說明檢察官在偵辦網路犯罪時所面臨的困難:








檢察官和警察是執法辦案人員,站在執法第一線打擊犯罪,當犯罪事件發生時,他們只能消極地將犯罪者揪出,使其受到懲罰,更重要地是每個人應加強個人的防範,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資料給任何人,電腦密碼時常的更新,都是保護自己的方法,讓網路犯罪者無法從你下手;此外,就是積極宣導教育下一代哪些是屬網路犯罪的行為,不要一時貪玩,而悔恨終身,以目前網路犯罪的情形而言,犯罪年齡有漸漸年輕化、跨國界傾向,其中最嚴重的是網路援交情形,涉及到青少年對網路交友應注意的事項認知不清,因此,加強青少年交友常識及性教育知識,應從學校、家庭開始,由於網路隨手可得,使得青少年因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不足而犯罪的情形更應加強預防,應積極地加強他們這方面的常識,讓他們不要誤觸法網也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另外,檢察官偵辦網路犯罪所面臨到左右支絀的內、外情勢,建立跨國辦案的打擊犯罪管道,只能不斷的努力,難有具體成果,至於偵辦網路犯罪檢察官的培訓計畫,以因應不斷翻新網路犯罪手法,為了抑制網路犯罪問題,長期地培訓這方面的檢察官及不斷學習新科技,來打擊和預防犯罪,則是更長遠的因應之道。
跨國網路犯罪資料取得窒礙難行
目前網路犯罪情形,以跨國性質網路犯罪偵辦的困難度最高,這已不是檢察官、警察偵辦技術之問題,其中更涉及外交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葉奇鑫說:「跨國性網路犯罪涉及外交問題,國際間司法互助往往會涉及政治的敏感議題,以偵辦跨國網路犯罪的情況來說,目前仍處於建立友好關係之階段,但即使與我國向來友好之美國,由於美國程序法規定很嚴格,取得網路犯罪相關資料必須經過法官許可,加上很多行為在台灣是犯罪,但在美國並不構成犯罪,因此犯罪資料依然難以取得,法務部曾與美方協商多次,但仍未有具體結果。」
很多國家執法人員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取得網路犯罪資料,但目前台灣並不是該組織之成員,因此也無法透過此管道取得網路犯罪資料,使得偵辦跨國網路犯罪方面,更是窒礙難行,葉奇鑫表示,法務部已與美國建立打擊犯罪聯繫管道,在2003年10月亦已順利加入八大工業國家集團(G8)高峰會『網路犯罪聯防組織』(24/7 Network),目前共有37個會員國,在網路犯罪方面已有固定聯繫窗口,但目前該組織主要係針對恐怖攻擊建立起聯防系統,執法人員窗口雖然24小時都可快速反應,但仍侷限於發生重大犯罪時,才會緊急處理。
至於目前相當猖獗的竊取天幣案件,無法偵破之案件中有許多是來自網咖或中國大陸,且已經有朝向集團式犯罪的趨勢,這是網路犯罪偵防上的一個警訊,除了網咖必須加強自律管理之外,法務部也嘗試與中國大陸建立查緝網路犯罪之合作管道。此外,因為竊取天幣的案件過多,警察耗費了很多人力、物力在處理此類案件,這恐怕也是將來必須設法解決之問題。
總之,網路犯罪因為匿名性、跨國性、技術性等因素,世界各國的網路犯罪破案率都不高,要提升破案率,除了必須提升辦案人員專業技能外,還必須建立有效之打擊網路犯罪國際合作模式,以因應日益嚴重的網路犯罪。

培訓計畫無法因應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法
目前網路犯罪檢察官的培訓計畫,在2001年已與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簽定檢察官在職培訓合作契約,培訓時間長達一個月,每年有十幾個檢察官受訓,這是法務部中程教育訓練計畫。
在檢察官的養成教育中,並不包含電腦教育,再將電腦犯罪轉換成法學及艱澀的起訴書則更加困難,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說:「在教育訓練的環節缺少了電腦技能培訓,然而偵辦網路犯罪的檢察官需要具備電腦技能,近來接連發生一件件利用網路詐騙、網路銀行案件及網路證券商案件等犯罪行為,其偵辦難度也提高,法學界面臨網路犯罪最大的問題是對於電腦技能方面本身就不熟悉。」
實際偵辦案件時,葉奇鑫說:「警方側重在電腦偵查技術、檢察官專長在法律,但電腦偵查技術和法律間,不能完全分開,警察要了解一點法律,檢察官也要了解一點電腦偵查技術,如此檢察官才能論告,也才能解釋給法官了解。」
由於缺乏長遠且定期的培訓計畫,造成檢察官偵辦網路犯罪的種種涵攝問題,張紹斌說:「現實生活映射到法律都有一套解釋,在法學中稱為『涵攝』的過程,檢察官及法官因電腦素養不同在認知上也會有不同,因此,由於執法人員缺乏電腦科技素養,科技與法律之間的盲點造成檢察官無法解釋法律,即涵攝能力不足,整個環境欠缺法學與電腦科技之間的融合與橋樑。」
法學的指標案件幾乎每天都會發生,所有檢察官都很熟悉,在法學上已不會有重大爭議,但隨著科技的發展,產生新的犯罪問題,這些目前是備受爭議的案件,例如:之前,在天堂線上遊戲竊取天幣,很難定義犯什麼罪,但目前由於法律已建立,倘若竊偷別人天幣,即是更改別人電磁紀錄,會依電磁紀錄之價值判予不同刑責。
由於目前科技進步很快,張紹斌說:「法務部在培訓人才方面應該有更長遠的規劃,且更有計畫地培訓這方面的高階偵辦檢察官人員,以因應日新月異的科技犯罪手法;此外,由於新型態的科技犯罪手法不斷出現,檢察官必須不斷加強這方面的知識,才能達到偵查的目的。」
然而,在這次採訪的檢察官中,發現兩位檢察官各具備不同的背景,張紹斌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由於個人對電腦的興趣因而跨越這個領域,憑著一份興趣不斷地自我充實這方面的專業,另外,葉奇鑫畢業交大電子工程系,本身有深厚的電腦素養,因對法律憧憬而唸東吳大學法學碩士,葉奇鑫也鼓勵新一世代的檢察官說:「只要你對電腦有興趣,雖然不是電子或資訊科班出身,在個人的努力下,也可以成為優秀的檢察官。」但不管如何,只要你對這方面有興趣,在個人努力下,也可以成為優秀的檢察官。

結語
檢察官和警察是執法辦案人員,站在執法第一線打擊犯罪,當犯罪事件發生時,他們只能消極地將犯罪者揪出,使其受到懲罰,更重要地是每個人應加強個人的防範,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資料給任何人,電腦密碼時常的更新,都是保護自己的方法,讓網路犯罪者無法從你下手;此外,就是積極宣導教育下一代哪些是屬網路犯罪的行為,不要一時貪玩,而悔恨終身,以目前網路犯罪的情形而言,犯罪年齡有漸漸年輕化、跨國界傾向,其中最嚴重的是網路援交情形,涉及到青少年對網路交友應注意的事項認知不清,因此,加強青少年交友常識及性教育知識,應從學校、家庭開始,由於網路隨手可得,使得青少年因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不足而犯罪的情形更應加強預防,應積極地加強他們這方面的常識,讓他們不要誤觸法網也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另外,檢察官偵辦網路犯罪所面臨到左右支絀的內、外情勢,建立跨國辦案的打擊犯罪管道,只能不斷的努力,難有具體成果,至於偵辦網路犯罪檢察官的培訓計畫,以因應不斷翻新網路犯罪手法,為了抑制網路犯罪問題,長期地培訓這方面的檢察官及不斷學習新科技,來打擊和預防犯罪,則是更長遠的因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