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informationsecurity.com.tw/Seminar/2024_PaloAlto/
https://www.informationsecurity.com.tw/Seminar/2024_PaloAlto/

觀點

以「電子化政府」共通平台方案著手 促進產業發展新契機  行政院研考會率先獨立規劃標

2006 / 02 / 28
王婷儀
以「電子化政府」共通平台方案著手  促進產業發展新契機  行政院研考會率先獨立規劃標

電子化政府推動第一階段各項e化工作,已具體落實,工作正式進入第二階段─建設Web Services,然而,行政院研考會率先改革第二階段政府電子化推動方案與以往不同,以往由同一家廠商從頭承包到尾,然而,電子化政府第二階段則突破以往模式,劃分為規劃、建置及獨立查核驗證與認證機制等三部分,資策會只負責規劃標,不負責後面兩階段的部分,將不會發生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此為政府單位立下典範,帶動其它單位跟進;此外,將整個台灣軟體產業視為一個軟體工廠,從上游廠商整合下游廠商,由不同廠商承包這三部分,以帶動台灣軟體產業、市場需求為出發,將影響台灣資訊產業發展。
以e 化帶動產業發展
過去政府e化,只關心e化部分,並未談到產業化政策,國家發展政策與產業發展未緊密結合,而研考會負責國家e化政策、電子化政府共建平台,是屬於應用層面的建置,何全德說:「過去台灣硬體產業發展成功,在經濟發展中,通常有兩股幕後操作的力量,一是市場力量,一是政府,過去台灣硬體有10、12大建設,開始投入公共建設,利用政府政策帶動產業發展,在此經驗之下,因此,考量到政府是政策制定者、生產者、消費者及使用者,可帶動台灣產業發展,具有多重角色;另外,以目前世界資訊產業的經濟結構來看,軟體產值比硬體產值高,硬體已落入微利,因而利用政府本身市場的力量來帶動台灣整體市場,且政府單位每年IT的支出也很可觀,台灣市場規模很小,如何將政府的需求帶出來,透過政府委外的市場,讓台灣產業有機會可以磨練、累積經驗,最終乃以進軍國際市場為目標。」 此外,2001年工業局將原先推動軟體工業「軟五計畫」,轉型成為「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以更積極的態度推動國內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政府觀察到台灣的未來必須將整個產業慢慢轉型,何全德說:「在此時談論政府e化,不只是e化,大家的共識是希望將國內產業給帶起來,促進產業的發展,成為指標,而不只是政策目標,因此,2003年政府由政策面將其視為公共建設,並提撥公共建設經費挹注,其次,由政府本身需求來帶動民眾、企業的市場需求,政府往來的公文e化,同樣地與民眾、企業的往來也需e化,例如網路申報營業稅及所得稅,政府e化以後將帶動原生性的效果,這個需求會在政府的帶動下越來越大。」

政府e化列為公共建設 預算擴充
基於此觀念,研考會開始推動資訊業務委外的處理政策、方向及原則,其中考量委外及政府部門的資訊架構,然而,2003年是個轉折的關鍵點,為因應「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建立數位化台灣、數位化效能政府,過去政府e化的預算佔總體預算不到1%,以計畫型的建設預算佔0.86%, 2003年開始,公共建設預算方面,特規劃資訊通訊類,給予充裕的預算,將政府e化、產業e化視為重大公共建設,由公共建設之經費來支付,往年經費每年都在刪減,配合「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特編列6年360億預算,因此,政府一方面鼓勵委外,另外,針對委外也鼓勵產業分工,整合軟體工程、系統整合或推廣服務,過去最早的概念是軟體外包,近年來流行資訊服務委外,何全德表示,隨著研考會這幾項重大的計畫,率先建立政府的委外制度,包括人才培養、訓練,政府資訊也在轉型,研考會的同仁也在接受訓練。

研考會率先將規劃與建置分離
由於台灣市場規模不大,軟協建議政府的資訊預算應有某種程度之成長,或增加政府委外的預算,另外,建議垂直分工、水平整合,即是一個建設案核定下來之後,整合上游到下游的價值鏈,分別由規劃、建置到營運的承包廠商分工合作,過去一個建設案都交由同一家公司從頭承包到尾,包含軟、硬體,然而,以台灣的市場來看,硬體比較強勢,軟體佔下風,何全德說:「以往一個案子可能好幾億,劃撥一小塊給軟體,那怎麼會做的好?因此,軟協以民間的角度出發,認為產業推動應以垂直分工、水平整合為精神,研考會則依此建議,率先推動第二階段的e政府案子─Web Services,則遵循此精神,建立一個專屬政府的資訊庫,將過去政府的資訊做個整合,且環顧台灣軟體產業仍未發展出一定的經濟規模,要如何與國外競爭?因此,以e化政府服務平台劃分為三塊,一為規劃是顧問標,二為建置即營造,三為IV&V(獨立查核驗證與認證機制,Independent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此建設案正開創與以往不同的模式,過去通常由資策會承包整個案子的全部,此次乃將規劃標獨立出來,將案子分三個階段,資策會只做上游的規劃顧問,建置標則由中華電信取得,IV&V則可獨立檢驗品質的好與壞,由另一家獨立的公司取得,其預算的分配為建置佔e化預算的65%,軟體和硬體投資的比例約各佔一半,規劃佔20%,IV&V佔15~20%,只要承攬其中任何一項,就不可再承攬第二項,將資源適當分配。」 此外,研考會建立垂直分工、水平整合模式,中、小企業或政府機構則會跟進,對產業將會有很大的衝擊,何全德說:「政府委外與以往不同,一個案子需要三年時間,具一定的經濟規模,不是一家公司可以完全承包,因此,需要與不同專業廠商分工重組,就是所謂的垂直分工、水平整合,使廠商在專業領域中鍛鍊,再配合工業局的數位內容推動計畫,即可將服務政府的經驗,做為進軍國際市場的熱身,以此經驗再參與國際市場標案,同時,政府可將產業的軟體工程與業界溝通分享,在這整個大的計畫中,產業參與過後,整個技術層次也將提升,因此,研考會籌劃建設網路平台,以因應Web Services,其次是整個軟體產業的橫向整合,其為未來趨勢,具有帶動的效果。」 何全德認為,網路平台發展模式在未來是很重要,而台灣的政府網路服務平台倘若能建置成功,經驗即可複製,部會內部資訊整合也可利用平台,部會和研考會的平台也可彙整成一個大平台,例如過去有19份公報,可透過平台將資料交換變成一份行政院公報。

電子化政府共通平台建置狀況
台灣政府推動各級政府上網提供資訊服務工作,可溯自1996年辦理EXPO 96網路博覽會,1997年行政院NII小組推動3年300萬人口上網,且11月行政院核定研擬3年期之「電子化/網路化政府中程推動計畫」,推動第一階段各項e化工作,已具體落實各項目標。2001年4月行政院另核定本會研擬之4年期「電子化政府推動方案」。 2003年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重點工作計畫」,研考會研擬「e 政府服務平台規劃報告」,預計於2003年至2007年陸續完成e政府服務平台各項功能之建置作業,以加速整合各級政府機關網路服務,以建立跨機關網路作業平台,加速推動電子化政府推動方案進行,期能透過XML資料交換及網頁服務技術,就跨系統、跨組織應用的複雜作業環境,採用開放性Web Services的架構,解決全國性網路化跨系統資料自動化交換所衍生的困擾,並逐年增加跨機關便民網路申辦服務項目,簡化跨機關作業流程,加速資料交換,兼顧網路安全與隱私保護,其包括查詢資訊、申辦等,目前e 政府服務平台所包含的十大模組包含:註冊服務、入口網站、安全認證、授權管理、目錄服務、整合服務、電子支付環境、資訊交換基礎環境、既有系統轉接介面、平台管理的應用系統等。 何全德以一個簡單的概念來解釋Web Services,他說:「共通平台就像數位強力膠,財政部要連結經濟部的哪一個流程將其連串起來,過去很困難,網際網路發達之後,則有很多開放性的標準,這個平台可跨機關、跨系統、跨資料庫(異質資料庫整合),包含政府與民眾及企業的往來,即為橫向整合,倘若沒有建立這個平台則很難,因為沒有標準,而標準方面,主要參考國際間標準,整個平台標準遵循國際標準。」 2004年9月3日已正式啟用平台,部分服務開放民眾使用,如交通路線查詢、台北縣付費機制,到年底的融資、貸款、觀光、就業、醫療資訊查詢、進出口等,共規劃36項服務,2005年先選擇8項進行規劃,2006年建置完成,何全德說:「平台的基礎建設做好以後,各部會只要依循平台的建置,再將所需要的服務、內容建置上去,即可使用;其對台灣的軟體產業有很大的影響,其中有很多台灣的軟體廠商參與開發,不是一個小公司可以做的,因此,有很多國、內外廠商參與執行。」

結語
過去台灣軟體行銷主要以套裝軟體為主,較缺乏價值鍵上游的規劃顧問,何全德說:「台灣2300萬人口,是個不大不小的練兵場,倘若如IA、無線通訊科技能在台灣試驗成功,證明科技可以在台灣實現,則是進軍全世界、進軍華人市場的最好典範,而台灣的市場是個練兵廠,太大又練不起來,太小又沒有經濟規模,倘若將整個台灣軟體產業以整個軟體工廠的概念來看則剛剛好,且台灣為世界硬體的大國,將硬體成功模式複製到軟體產業,把價值鏈和產業間做好適當分工,可能會開創與印度軟體產業不同之氣象,然而在這一波Web Services建設的過程中,台灣產業正可好好地捉住磨練的機會,將創造與印度軟體產業不同的契機。」